各區(qū)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
為規(guī)范信訪事項復查復核工作,保障信訪人合法權益,推動信訪事項依法終結,有效維護正常信訪秩序,根據《信訪條例》等相關文件精神,市人民政府決定成立信訪事項復查復核委員會,組成人員如下:
主 任:肖建武(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副主任:仲生浩(市政府秘書長)
賈愛明(市委副秘書長、信訪局局長)
雷志剛(市法制辦主任)
成 員:買合木提·艾外都拉(市發(fā)改委黨組書記)
艾尼娃爾·買買提明(市住建局黨組書記)
杜 軍(市信訪局副局長)
買明·扎依提(市信訪局副局長)
買買提·加馬力(市人社局副局長)
胡新春(市民政局副局長)
姚建中(市經信委副主任)
陳智剛(市國資委副主任)
金為國(市國土資源局副局長)
朱治國(市環(huán)保局副局長)
王宇梅(市教育局副局長)
蘇國良(市民宗委副主任)
王旭東(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張 帆(市司法局副局長)
雷建新(市交通運輸局調研員)
張 剛(市水利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劉衛(wèi)東(市農業(yè)局副局長)
嚴定富(市森林公安局局長)
張紅軍(市畜牧獸醫(yī)局副局長)
巴力·熱合甫(市衛(wèi)計委副主任)
郭 梅(市食藥監(jiān)局副局長)
賈衛(wèi)東(市工商局副調研員)
市信訪事項復查復核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信訪局,辦公室主任由賈愛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雷志剛同志兼任。市信訪事項復查復核委員會其他成員,根據復查復核的具體信訪事項和工作需要確定。
1.市信訪事項復查復核委員會工作職責。一是代表市人民政府履行信訪事項復查復核工作職能,負責辦理已經各區(qū)縣人民政府和市有關部門作出明確處理或復查意見后,信訪人不服,請求市人民政府復查復核的信訪事項;二是負責已經各區(qū)縣人民政府和市有關部門復查復核信訪事項的審核確認。
2.市信訪事項復查復核委員會辦公室工作職責。一是承擔市信訪事項復查復核委員會日常工作,具體負責受理信訪人請求市人民政府對下一級行政機關信訪事項處理意見的書面復查復核申請。二是對應由市人民政府復查復核的,及時啟動復查復核程序,依法提出復查復核意見,報市信訪事項復查復核委員會主任或副主任審批后,出具復查復核意見書,并加蓋“吐魯番市信訪事項復查復核專用章”,依法送達信訪人。三是對依法不屬于市人民政府復查復核的,書面答復信訪人,并說明理由。四是做好已經各區(qū)縣人民政府和市有關部門復查復核信訪事項的相關審核確認工作。
市信訪局將市信訪事項復查復核委員會審核認定辦結的信訪事項錄入全國信訪信息系統后,該信訪事項即從信訪工作程序中退出。退出后,信訪人仍以同一事實和理由提出投訴請求的,各級信訪工作機構和其他行政機關不再受理。
吐魯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12月26日